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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

1.    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,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,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,总结经验,及时解决问题,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。

2. 膳食费应专用,计划开支,合理使用,收支平衡,每人每月膳费中水、电、煤费不超过膳费5%,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%。

3. 根据季节供应情况,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。

4. 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,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,每天由专人验收生、熟食品,并建立验收簿。

5.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,库存不宜过多,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,每月底盘存。库房保持整洁干燥,各种盛器须加盖。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。

6. 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,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。

7. 各种膳食烹调后,由专人检查质量,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,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,听取对膳食的意见。

8. 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,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。做到过期不用,生熟分开。

9. 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。规范操作。定期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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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6-01-12  10118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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